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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房客问题第二讲:从房东的责任说开去
于戎伟,法律顾问。2000年移居多伦多,曾先后任本地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及合约谈判代表等职务,与本地律师及众多法律专业人士合作,为华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2010年,获安省律师公会认证,成为持牌法律顾问(Licensed Paralegal),同年受聘於Cohen, Sabsay LLP,任法律顾问。2013年,於士嘉宝设立Cohen, Sabsay LLP(北区)分所,暨于氏法律服务所(R-Yu Legal Services)。主要代理民事诉讼、房东房客纠纷、轻度犯罪抗辩和移民受阻等出庭事务。
虽然《租务法》没有鲜明地说房东出租物业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生意,也没有鲜明地表明,房东就是为了收取房租而出租物业的。但是,从房东的所有表现来看,除去政府福利房以外,房东就是在以出租物业来换取房租的。
对于房东来说,这天经地义,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房东这样做。所以,房东在《租务法》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附例允许的情形下的出租行为,都受法律的保护。
但是,法律认为,既然是收益人,那么,收益人首先要为收益做出行为,从而使得收益获得保障。换句话说,如果收益人不行为,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不受法律的保护,而相反受到法律的惩处。法律还认为,为了获得收益而进行的活动是商业行为,商业行为会产生风险,经营人应该预料到这些风险的存在,并进行有效的规避。
为什么我在讲房东责任问题之前,要说这些呢?我是想向大家传递这样一个信号:法律认为,你期待获益,那么你就要先把自己的事做好。如果把自己的事没做好,即使你的行为本身合法,也很可能不受保护,甚至要予以惩处。这就是为什么《租务法》把对房东的管辖仿佛比对房客的管辖要“苛刻”得多的原因。
那么,什么是房东的责任?房东没尽到责任会有什么后果?房东是否可以因房客的行为而不用承担责任?下面我们来看案例,听评点。
【案例简况】朱先生租用房先生的一栋独立屋,因为某种原因,朱先生欠租一个多月。某晚,朱先生打电话给房先生说,车库的门打不开了,他的车开不进去车库。要求房先生尽快派人来修理。房先生说朱先生没交租,于是不负责修理等等。房先生可以这样做吗?
【案例评点】答案是不可以。房东有责任对物业进行维护,并保障物业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即使在房客进入以前,物业问题是潜在的、暂时没有发生的,房东也有责任进行维修。即使房东房客双方商定,并在租约中说明,修理维护由房客进行,房东仍然有责任对物业进行维修与维护,原合约此条款无效。
但是,房客有责任对使用有“通常人认为”的合理的限度,比如保持清洁、不故意损坏等。同时,房客有责任对自己或自己的客人造成的损坏进行维修与赔偿。
那么,朱先生欠着房先生的租金,房先生也有责任修这个车库门吗?可不可以让朱先生先把欠租交了,然后房先生才给修门呢?
答案是不可以。无论是否租客欠租,对物业基本使用的维护必须进行。至于欠租,房先生可以催讨,直至在房东房客管理局申请听证,由管理局的委员给出判决。所以,房先生应该尽快修理车库门,这和欠租无关。
【案例简况】朱先生感觉洗手间的洗手盆老旧,但是没有到了不能用的情形。朱先生发现HOMEDEPOT有洗手盆在打折,而且自己也会干上两手,于是就自作主张,换了一个新的。洗手间自然是漂亮了许多,但是银子也花了不少。于是朱先生找房先生报销费用。说自己搬走后,东西也回留下,所以房先生应该给他报销。但是,房先生拒绝支付。
【案例评点】首先要说明,如果物业没有发生坏损,房客对房东进行更新的要求有可能遭到拒绝。房客一旦发现需要维修,应该尽快找房东进行,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我建议采用书面方式,给房东写个信,留个字条或者电子邮件,并保留底稿。如果这些要求是合理的,房东有意拖延或拒绝,房客应该向管理局投诉,寻求管理局的支持,而不应拖欠房租。
这好像有些矛盾。其实《租客法》对这种现象早就考虑了处理方式。如果发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礼”的局面,管理局会要求房客将房租先交给房管局,由管理局保管,直到房东维修完成,并向管理局提交证据来证明完成,管理局才解付房租给房东。
【案例简况】朱先生租用房先生的地下室,自用地下室里的厨房和卫生间。一切都好,就是比较冷。夏天倒好说,就是冬天,地下室的温度才十五、六度。要求房先生改善,房先生说没办法。朱先生告到了管理局。
【案例评点】《租务法》规定从九月一日,到来年的六月十五日,室温不可低于二十摄氏度。这是多伦多区的规定,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大家可到各区的政府网站上查找。房先生被管理局要求改善,并对过往几个月的租金予以部分退还。
【案例简况】朱先生与房先生签约,租用房先生的独立屋一年。签约后,朱先生以早前该处曾租给别人为由,要求房先生对全屋进行粉刷。房先生拒绝,朱先生自行请人粉刷,然后扣押租金以期抵偿。房先生告到管理局。
【案例评点】《租务法》对新入住时必须粉刷一事没有要求。故朱先生的要求不合法,不受保护。管理局要求朱先生支付欠租。
如上是对房东责任和一些房客的责任给出的浅显说明。实际业务中,房东房客的关系往往比较复杂,往往是一个纠纷连带着另一个,一个听证会又引发出下一个。所以,还是希望房东和房客和平相处,互相礼让,化干戈为玉帛,尽量妥善解决,把矛盾化解在最早期。一旦不能和解,应该尽快寻求专业指导,以防迁延,乃至以及寻求房东房客管理局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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