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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没有“加中资产协议”这回事
文| 司徒伟群
最近数位朋友对我说,“加中资产协议” 7月1日就要生效了,他们的财产资讯将由加拿大国税局(CRA)全部交给中国政府。
可是,我从未听说有这份“加中财产协议”,这些朋友将加拿大和中国均签署的《通用报告标准》(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简称CRS)误作“加中财产协议”,而且也没有加拿大国税局7月1日起就会和中国税务当局交换资讯这回事情。
凡是涉及金融和税务这档子事情的问题,一般都蛮复杂的,很难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而限于篇幅,我尝试下以一二三四五这样的方式解释下吧。
■ 1. CRS由经合组织(OECD)倡导,目的是遏止逃税,签约国之间有义务为此交换必要的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 for
请注意两点 :
首先是只交换必要的个人财务讯息,
不是所有讯息;
其次,这是一项多边协议,
不是加中双边协议。
■ 2. 经合组织2014年7月通过了这项全球通用标准,到了当年10月,已有包括加拿大在内的50多个国家签署。现在约有90多个国家签署。
■ 3.中国早在2014年9月便承诺施行AEOI(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2015年12月,中国正式签署《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 4. 加拿大政府只是承诺从2017年7月1日起采行《通用报告标准》,而不是从这天起与也签署了该协议的中国交换非税务居民的财务讯息。根据加国政府的安排,要等到2018年9月,国税局才会实施这项财务讯息交换作业。
■ 5.《通用报告标准》仅适用非税务居民,而非外间流传的“非公民”(Non-citizen)。
想要进一步了解此事的朋友可以进入以下链接浏览详情:http://www.rbc.com/aboutus/c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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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司徒伟群,曾长期从事财经与房地产相关新闻工作,在多伦多世界日报任经济版主编多年。现为地产专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