犟房东与贼租客(3)


【3】 不久后,我收到了新的听证会时间,我也在静静地等候我要求的那些东西送达给我。我也问了管理局是否收到了租客的钱,这一切都没有,租客再也不理会房东,更从来没有找过我。房东很忐忑,不时地要我催一催租客交清单、交钱。我说不用,任他去。因为我没有义务告诉租客必须遵守法令,即“中期裁定书”。终于到了新的听证会。我发现听证室里只有我们这一案,才意识到,这是听证官特别设定的单独个案听证会。这时,管理局没收到租金,我也没收到维修问题的清单。听证官官进门后,礼貌性地问候双方,单刀直入地问租客,我让你交欠租你交了吗?回答没有。房东收到租客的维修清单了吗?我回答没有。听证官看了租客一眼,你是不是要搬家?租客说我四月三十日搬走。我不嗨皮!听证官说,好极了!我现在给出判决,查租客未遵守我某月某日的“中期裁定书”,租客提出的任何问题房东不必回答,租客提出的任何理由本席不予采信,先裁定判决给出日十一天内必须全额交清欠租,租客自愿於四月三十日搬离,即使补齐了欠租,该日也必须搬离,原租约已经失效,房东有权逾期驱逐。说完就闭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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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戎伟,法律顾问

2000年移居多伦多,2010年,获安省律师公会认证,成为持牌法律顾问(Licensed Paralegal),同年受聘於Cohen, Sabsay LLP,任法律顾问。2013年,於士嘉宝设立Cohen, Sabsay LLP(北区)分所,暨于氏法律服务所(R-Yu Legal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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