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小刘是个留学生,2010年来加拿大起一直有报税,小刘全球没有任何房产任何收入,刘妈妈2013年过来陪读直到小刘毕业并于2014年取得移民身份,2013年刘妈妈在多伦多买了个独立屋,2014年刘妈妈回国就把该独立屋赠与小刘,2016年小刘因为结婚住到女方家就把自己唯一的房子卖出赚了100万。以下说法哪种正确?
【1】刘妈妈2014年需要缴税
【2】小刘2014年需要缴税
【3】刘妈妈2016年需要缴税
【4】小刘2016年需要缴税
【5】 加拿大没有赠与税,谁都不用缴税
【问题提供者:多伦多税务联盟-andy(CPA,CGA)】
答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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