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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联合贷款项目是否合法可靠?Part 2
论联合按揭
-- 解读最近新闻报道(二)
二.政府目的:政府整理规范行业 起到拨乱反正效果
与加拿大各行各业一样,此次温哥华港湾(www.bcbay.com 2016-11-11)刊出[年固定回报8%多伦多万锦联合按揭商被清查]报道,表明政府正式启动清理联合按揭领域违规行为的公司和个人,是件非常正常的监管行为,以利行业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如前文提到,报道中有些提法和信息不一定到位和准确,如:
1.“虽然听起来有利可图,但是联合按揭往往是地产项目的第二或第三按揭,意味着一旦项目破产,投资金额根本无法收回。”
一.“虽然……但是”存在逻辑问题,此不赘言;
二.“联合按揭往往是地产项目的第二或者第三按揭,”此提法不完整,联合按揭不仅只有第二第三按揭,还有很常见的第一按揭;
三.对“投资金额根本无法收回”的表达在此作多些墨,这个提法和“结论”是错误的!报道作者不懂联合按揭及其基本定义,按揭的定义是抵押贷款,即放款必须是有其放贷对象,即物业和土地作抵押的,怎么会“投资金额根本无法收回”呢?除非抵押土地和物业从地球上消失。如果开发项目延期,合同规定将按天支付贷款额度利息;如果开发商无法经营,可以将土地/物业转让给别的开发商,所有债权债务由下一家开发商接管;如果出现开发商倒闭,可以立即拍卖土地/物业,按顺序赔付放贷人;
四.借贷双方签署法律文件时,协议书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借款额度(LTV)不能超出被抵押物/土地当时市值的80%—85%,联合贷款的放贷方的部分借款受到影响,但绝不对“投资金额根本无法收回”。
(未完待续)